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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发改委连发4文!均提到氢能! 2024-06-1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四大节能降碳行动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这四个文件均将氢能作为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标志着氢能在我国节能减排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1.《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到2030年底,钢铁行业主要工序能效进一步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吨钢综合能耗和碳排放明显降低,用能结构持续优化,高炉富氧技术、氢冶金技术等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取得突破,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加快发展低碳冶炼新模式。加快推进氢基直接还原、富氢熔融还原等非高炉炼铁技术攻关,鼓励利用现有高炉开展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金。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工业余能等一体化开发利用。加强钢铁与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耦合提效,支持利用钢铁副产煤气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推动以高炉矿渣、钢渣替代水泥和混凝土原辅料,加快焦炉煤气制氢联产液化天然气技术应用。 加快技术创新。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政策,支持企业加大对智能化、氢冶炼、绿色化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和装备等研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钢铁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材料应用。 2.《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到2030年底,炼油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持续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炼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炼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推进生产系统节能增效。优化炼油加工流程,推动常减压、催化裂化、重整、焦化、加氢等炼油核心工艺换热网络集成。开展用氢精细化管理,推进供氢单元优化、加氢装置管理和氢气轻烃回收耦合,提高氢气利用效率和配置水平。 加快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常减压装置减顶抽真空系统节能技术、催化裂化(解)装置低生焦技术、航煤液相加氢技术、微通道技术、高效分离技术,减少加工损失,提高油品收率。 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积极推进炼油工艺流程再造与新能源耦合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绿氢使用比例。 加快推进数字化赋能。鼓励规模以上炼油企业建立数字化能源管理中心,应用数据加工、智能机控、数字孪生等专业技术,构建覆盖电力、蒸汽、氢气、燃料气、循环水的数字化能源资源管理平台。 3.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到2030年底,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合成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低碳原料燃料替代。推进合成氨原料低碳替代,禁止使用高硫石油焦生产合成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合成氨企业联营。新建合成氨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煤制氢,提高绿氢利用比例。 4.《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技术创新。依托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加强水泥行业节能降碳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加大氢能、电能煅烧水泥熟料和水泥熟料新型循环悬浮煅烧等技术攻关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成果综合评价,将水泥行业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查看详细>>

来源:国际氢能网 点击量:0

2 内蒙古: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促进新能源消纳 2024-06-12

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综合考虑风光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电网接入等条件,合理布局绿氢项目。统筹制氢、储运、消纳等环节,实现与工业产业布局的紧密衔接。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风光制氢项目与绿氢应用项目一体化审批和建设管理。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氢能产业有关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升氢能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加强氢能产业基础研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积极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及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控制快速响应、大规模低成本绿氢制储运等基础研究。以大青山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应用等关键技术研究。 (二)加强氢能核心技术创新。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大政府研发投入力度,组织实施一批填补氢能产业核心技术空白的研发项目,重点在上游制备、中游储运、下游应用及装备制造等方面探索降低生产成本的新路径。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以产业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导向,大力支持制氢企业与氢能装备企业“链链合作”,加快绿氢制储运用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三)支持氢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支持氢能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和材料申报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应用示范、绿色技术等专项。以科技创新驱动氢能产业提档升级,大力支持产业链各环节企业以内蒙古为试验场推广和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放大科技“赋能”效应。加速新型稀土储氢合金材料、固态储氢装置、离网制氢等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探索构网型技术、黑启动技术、智能微网技术等在可再生能源制氢领域的应用,推进并网型制氢向离网型制氢发展。构建创新平台载体,开展绿氢装备技术研发、系统集成、标准制定等。支持氢能装备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探索建设氢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充分利用“双招双引”、“科技兴蒙”、“服务高层次人才”等政策,积极对接“高精尖缺”人才团队,引进高层次氢能创新型人才。推动自治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建设氢能相关专业学科,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加快培育产业紧缺人才。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培养复合型专业技术创新人才,形成人才合力。 二、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壮大 (一)优化氢能产业布局。综合考虑风光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电网接入等条件,合理布局绿氢项目。统筹制氢、储运、消纳等环节,实现与工业产业布局的紧密衔接。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风光制氢项目与绿氢应用项目一体化审批和建设管理。强化绿氢生产用水保障,鼓励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制氢。 (二)优化项目运行机制。积极探索风光发电与制氢负荷高效衔接,优化风机机型匹配、光伏制氢系统设计,为规模化绿氢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完善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和要求,规范项目建设和退出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对项目实施企业实施激励和惩戒。支持重点企业加快绿氢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绿氢产业发展壮大。 (三)壮大氢能装备制造。建强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各环节链条,依托呼包鄂通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推动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打造氢能“制储运加”产业集群,开展电解水制氢装备、液氢储运装备、输氢管道、加氢装备和氢燃气轮机等研发应用。推进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产业化,开展各种氢燃料电池汽车车型研发应用。以产业链建设重点地区和头部企业为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氢能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加快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一)大力推动氢气高效储运。适度超前布局绿氢基础设施,推进加氢站建设,鼓励加油、加气、充电站配建加氢站。支持30兆帕和50兆帕压缩氢气长管拖车应用,探索70兆帕车载高压储氢瓶应用,支持大容量车载储氢瓶开发与应用。探索以甲醇液氨为储氢载体的应用,推进液氢储运技术应用。开展固态储氢在加氢站、供能、车辆的试验示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承建绿氢“储、运、充装”基础设施建设。 (二)大力推进氢气管道建设。制定输氢管道发展规划,全面打通内部消纳和“蒙氢外送”通道。重点打造内外联通输送干线,构建灵活上下载支线,形成“一干双环四出口”的绿氢管道输送布局。氢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自治区规划布局,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参照输气管网项目进行管理。未纳入自治区规划的管道项目,不得立项。 四、加快推进应用场景试验示范 (一)大力推动绿氢替代,实现能替尽替。深入推进“绿氢+工业”,重点实施绿氢耦合化工、绿氢冶金、绿氢炼化,引领工业脱碳,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绿色转型。加快氢能供应结构低碳化,支持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利用,鼓励工业副产氢就近消纳,降低氢能产业发展初期用氢成本,为过渡到绿氢替代提供有效支撑。 (二)大力推动绿氢应用,实现能用尽用。深入推进“绿氢+交通”,重点在矿区、工业园区等运营强度大、行驶线路固定的场景和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完成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任务。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与锂电池纯电动汽车互补发展模式,引导柴油车辆更换为氢燃料电池车,逐步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模。探索“绿氢+电力”、“绿氢+建筑”,重点在电力和建筑领域开发备用电源、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等绿氢应用场景。 (三)大力推动绿氢转化,实现能转尽转。深入推进“绿氢+转化”,重点发展绿氢制绿色甲醇、绿色合成氨、绿色航煤等,延伸绿氢产业链、绿色价值链,打造绿氢产用大区。加强生物质资源供应服务管理,为延伸绿氢产业链提供安全稳定的资源保障。 (四)大力推动绿氢外输,实现能输尽输。深入推进“绿氢+外输”,重点依托绿氢走廊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绿氢贸易合作,开展“西氢东送”等重点工程,在干线管道建设外输通道联通点,汇集全区氢源输送至区外用氢市场。 五、加强生产要素保障 (一)强化电网保障支撑。并网型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年上网电量不超过项目年总发电量的20%,按年度校核,原则上每年1月份校核上一年度上网电量;配套的新能源场站可以在电力市场中优先出清,并接受相应时段市场价格;自发自用电量暂不征收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 (二)完善绿氢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绿氢产业标准化工作,鼓励产学研用各方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重点参与制定可再生能源制氢、氢气品质检测、氢能管道、加氢站等方面标准,为绿氢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提高绿氢产业标准的应用水平,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主动作为,聚焦氢能产业发展需求,做好本通知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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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发改委:全面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 2024-06-1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0号)、《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1号)、《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2号)、《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3号)。为便于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相关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节能降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目前,粗钢、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仍分别有约15%、15%、11%、16%的产能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潜力巨大。积极推进相关行业节能降碳,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实施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用能设备更新,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能够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对支撑全社会节能降碳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首批印发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4个文件。 问:相关文件提出了哪些主要目标? 答:锚定2025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在能效提升方面,钢铁行业高炉、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分别比2023年降低1%以上,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耗比2023年降低2%以上,吨钢综合能耗比2023年降低2%以上,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比2023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炼油、合成氨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2020年降低3.7%。2024—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形成节能量约3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8400万吨。在产业升级方面,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合理控制新增合成氨产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均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到2030年底: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进一步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更加优化,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问:相关文件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升级等方面部署了节能降碳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钢铁、炼油、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 二是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聚焦相关行业主要工序、关键环节和重点设备,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力度,提升生产工艺流程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淘汰限制类工艺和装备。 三是优化行业能源消费结构。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多元储能等开发应用,有序推进用能电气化改造。新建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四是加强余热余能和资源循环利用。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加强相关行业余热余能利用改造,有序开展余能自发电装备更新,优化二次能源直接利用方式,减少能源转化次数,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五是推动产品绿色低碳转型。支持企业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鼓励发展特种水泥、低碳水泥等产品,推动提升短流程电炉炼钢比重。在保障产品质量前提下,鼓励相关行业实施低碳原料替代。 六是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支持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加强生产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推动数字技术与行业融合发展,搭建“工业互联网+能效管理”应用场景,实现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智能化控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问:相关文件提出了哪些政策保障措施? 答:围绕激励约束、资金支持、标准提升、技术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推动相关行业节能降碳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激励约束。以能效水平和环保绩效为主要依据,对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相关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落实好现行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相关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三是推进标准提升。加快制修订相关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建立健全碳排放技术规范体系,推动制定碳排放核算、低碳工艺技术等标准。鼓励地方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标准,支持行业协会、企业、标准化机构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 四是加快技术创新。依托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加强相关行业节能降碳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强化科技创新成果综合评价,将相关行业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问:如何推动文件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答:相关文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项目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4方面工作要求,为推动完成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文件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深入开展能效诊断,全面摸排相关行业企业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主要装置和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按照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压茬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际节能降碳效果。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大节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力度,将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范围,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新增产能、落后产能淘汰不力、节能降碳量造假等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平台,加大相关行业节能降碳先进经验宣传力度。鼓励相关行业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自愿承诺和实践,营造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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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出版发行 2024-06-11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找到顺应能源大势之道,提出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世界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转型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习近平同志围绕国家能源安全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论述摘编》分8个专题,共计217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报告、讲话、演讲、谈话、贺信、回信、指示、批示等13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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