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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发布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 2024-06-18

能源界网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更好地支撑深圳市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标准的预期引导和倒逼促进作用,5月29日,深圳批准发布《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是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将于7月1日实施。 《规范》结合深圳市气候变化领域的产业特点和气候投融资改革实践经验,构建了“2+3+4+5”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体系。 “2”大气候投融资项目类别 气候投融资项目分为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两大类别。减缓气候变化项目是指能够促进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或温室气体清除量增加的项目,分为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系统碳汇、低碳技术服务等8类。适应气候变化项目是指为减轻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针对实际或预期的气候影响采取措施,以降低自然和人类系统脆弱性的项目,分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等3类。 “3”个气候投融资项目等级 为合理科学地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有序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凸显项目应对气候变化效益,气候投融资项目分为气候投融资孵化项目、开发项目、推广项目三个等级。项目评估流程包括符合性评估和综合评估。申报项目应首要进行政策合规性和类别符合性的符合性评估,通过符合性评估的项目即为气候投融资孵化项目。综合评估采用评分制,得分达到70分的项目为气候投融资开发项目。在开发项目的基础上,经专家评估达到国际同行业主流技术先进水平或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项目或对碳达峰碳中和有重大推进作用的创新性项目,为气候投融资推广项目。 “4”类气候投融资综合评估指标 综合评估指标包括气候效益显著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环境效益等四项指标,其中气候效益显著性为必须满足的约束指标要求,通过年度碳减排量或碳排放强度指标进行衡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其他环境效益为参考指标,作为气候投融资开发项目及推广项目评估的参考项。其中,经济效益通过单位投资减排效益、财务内部收益率评估,仅适用于减缓类项目;社会效益体现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和公共事业发展的正向推动作用,包括经济发展、双碳行动、环保公益、科普基地、信息披露5个评估内容;其他环境效益体现环境目标实现程度,包括节能节水、减排降污、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和其他类5个评价内容。 “5”类地方特色产业纳入标准 结合深圳制造业、信息产业、外贸产业发达的产业结构特点,《规范》创新性地将“低碳技术装备制造”“低碳贸易”“低碳消费”“低碳信息基础设施”“传统能源节能减排”等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范围,鼓励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建设、绿色生产和生活。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据《规范》,标准化推进深圳市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征集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气候效益显著、示范效应突出的气候投融资项目,推动深圳市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全面实施和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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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东省新增7.5亿元海上风电补贴! 2024-06-17

据广东财政消息,今年广东省财政厅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持方式,统筹安排超40亿元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洋科技等重点工作,助力广东全面建设海洋强省,为打造“海上新广东”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为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省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2024年新增安排7.5亿元海上风电补贴,促进海上风电持续高效安全开发利用,推动广东海上风电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大关,年发电量约300亿千瓦时,与燃煤发电相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314万吨。 此外,安排3.7亿元支持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等六大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开展海洋科技研发旗舰项目,强化涉海基础设施、海洋科技等支撑保障,不断激发海洋经济活力。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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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庆启动“万千瓦屋顶光伏项目” 2024-06-17

近日,为了充分发挥屋顶光伏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提速我市屋顶光伏项目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重庆发改委和重庆能源局联合印发《重庆市“百万千瓦屋顶光伏”建设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通知表示要在2024年5月至2025年7月计划新增屋顶光伏超100万千瓦,累计达200万千瓦。到2025年全市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超50%;屋顶光伏覆盖全市所有乡村;全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30%。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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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展全市风电、光伏等资源摸排!浙江兰溪发布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06-14

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统筹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开展全市光伏、风电等资源摸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统筹土地及电网资源,做好新能源项目遴选、纳规工作。根据电源、电网规划建设时序统筹全市新能源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优化调整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促进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整市光伏开发,推进公共设施屋顶、企业屋顶、居民屋顶、集中式电站等光伏发展。 加快储能电站开发建设。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推动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灵活配储,鼓励在新能源密集、特高压近区等电网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探索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场景应用。 全文如下: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宁肯电等发展,不要发展等电”重要嘱托,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突出电力供给安全充裕、用能结构绿色经济、电网建设适度超前,围绕高标准推进电网建设、高效率调配电力资源、高水平做好电力供应目标,深入实施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以坚强可靠电力保障,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注入澎湃电力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一)电网网架更加坚强。到2026年,建成以4座220千伏变电站、20座110千伏变电站为主的输变电网架,电网评价指标有效改善。“十四五”规划项目全面落地,“十五五”规划项目适度超前推进,确保横溪、灵洞扩、黄店、马达等重点工程按照规划时序开工建设,电网网架完善工程有序推进。 (二)供电能力不断提升。2024年-2026年,持续加大配网项目投资规模,争取每年约1.2亿综合计划投资金额,重点安排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新能源下乡、充电桩等项目;同时以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局部区域供电能力为目标,安排60%以上网架类项目及30%以上非网架类项目。到2026年,计划完成30条高故障线路、15条重载线路、15条大分支线路、25条转供能力不足线路治理工作,将大幅提升配电网供电能力。 (三)电力迁建全速推进。力争做好建武高速等重大项目电力迁改工程全面开工。 (四)招大引强服务有力。有效保障兰溪市欣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兆瓦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兰溪女埠)项目、兰欣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1亿只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芯项目、赛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接电,有效提升重点开发区域主配网供电能力,为兰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完善的电力基础设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网荷储协同,助推能源低碳转型 1.统筹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开展全市光伏、风电等资源摸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统筹土地及电网资源,做好新能源项目遴选、纳规工作。根据电源、电网规划建设时序统筹全市新能源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优化调整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促进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整市光伏开发,推进公共设施屋顶、企业屋顶、居民屋顶、集中式电站等光伏发展。 2.加快储能电站开发建设。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推动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灵活配储,鼓励在新能源密集、特高压近区等电网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探索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场景应用。 3.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统筹做好常规电源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能源系统的平稳过渡。深化虚拟电厂、微网等创新发展模式,挖掘海量资源调节潜力;加大对全市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的精细摸排,推动上华街道卫生院、人民医院、融媒体中心、兰创集团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降碳改造。 (二)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网加快发展 1.加强电网发展规划管理。按照“政企合力、科学论证”的原则,市资规局将市电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时,电网设施及廊道应当进行相应同步进行论证、调整。电网企业负责提供规划基础数据,提出规划建议,支持和配合规划工作,并按照审定的电网发展规划制定投资和建设计划。 2.落实电网前期要素保障。全面落实站址廊道保护专项框架协议,预留和保护电网建设项目的站址和廊道,为电网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加快电网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加强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复函、项目核准、水土保持以及生态环境影响等环节衔接,提高电网项目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长。电网项目如需占用或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林地、耕地等敏感点的,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的,依法履行法定流程后,应予以支持。 3.高效推进电网项目建设。把推进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举措,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早抓实。加快全市电网设施补强、推动配套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灵活接入。其他设施建设与电网建设发生冲突时,应当以依法批准的建设程序文件为依据进行协商解决。 (三)服务重点工程落地实施,提升获得电力水平 1.提升民生用电保障能力。发挥“企业行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合力作用,形成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部分地区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用电问题,进一步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一户一表”、充电设施配建等要求,持续推行“三零”“三省”服务,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政企协同,有效保障民生用电安全。 2.做好大用户的供电保障。电网企业应建立重大用户项目“第一经理”负责制和“一口对外”工作机制,优化流程,及时提供并网接入服务,确保配套供电工程和用户本体工程同步投产。加强新建用户项目接入电网前期工作管理,实现用户接入电网前期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3.优化电力迁改服务措施。涉及电网企业运行管理的电力设施迁改,需征得电网企业同意,按照“谁主张,谁出资”原则,由提出单位承担迁改费用,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电网企业建立并完善“一项一策”推进机制,提供电力迁改“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清单制度 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科学分解年度、季度、月度节点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滚动修订工作清单,实现项目化、动态化管控。 (二)工作联动制度 根据电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各乡镇(街道)主导电网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清单,交流汇报已完成工作和后续工作安排,强化协同联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合力加快推动电网建设项目落地;区域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或重大项目引进等可能引起用电负荷重大变化的信息,需及时告知电网企业。 (三)专项推进制度 针对重点电网建设项目,由发改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联系人,根据工作节点计划目标,整合力量集中攻坚、重点突破,确保电网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考核制度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任务进度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部门)进行约谈督导,对完成较好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附表:1.兰溪2024年重点用户项目汇总表 2.兰溪2024年重点迁改项目汇总表 3.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4.兰溪电网建设2024年重点项目汇总表 查看详细>>

来源:国际风力发电网 点击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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