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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国家核实验室(National Nuclear Laboratory,NNL)和日本原子能机构( Japan Atomic Energy Agency,JAEA)签署合作协议,就涂层颗粒燃料在高温气冷堆中的应用展开合作。

    NNL位于英格兰西北部Preston的实验室正在生产这种涂层颗粒燃料(CPF),CPF的每个铀核心都包裹四层保护层,因此非常坚固。此次合作的目的是学习日本的经验,日本生产的此类燃料已用于高温工程试验反应堆(HTTR)。

    合作备忘录由JAEA总裁Koguchi Masanori和NNL首席执行官Paul Howarth签署。合作重点是开发HTGR示范反应堆的燃料制造技术和协商知识产权许可,JAEA表示将“与NNL合作,利用日本的经验,建立HTGR示范反应堆燃料制造技术,为英国和日本的HTGR示范反应堆燃料建立制造路径”。

    NNL政府和新项目副总裁Emma Vernon表示,“此协议将进一步加强两个实验室之间的关系,并展示了国际合作在共同推进先进核能技术方面的重要性。该合作将汇集JAEA数十年来在涂层颗粒燃料方面所积累的技能,以及我们在英国开发的世界级设施,以提供燃料。这是实现英国净零排放目标至关重要的技术。”。

    2022年12月,英国政府宣布资助6000万英镑(约5.4亿人民币)用于高温气冷堆的研究,这是一种先进模块化反应堆(AMR),旨在帮助在本十年末启动和运行示范项目。

    AMR研发计划的A阶段导入六个成功的投标人进行反应堆示范项目和燃料示范项目的初步前端工程设计(pre-FEED)研究。B阶段被描述为“一个开放的、基于竞争的计划,旨在形成最多两个足够成熟的HTGR前端工程设计(FEED)以进入监管审查,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活动,并为潜在的C阶段制定稳健的交付计划”。B阶段将于2025年2月结束。C阶段将在2030年代初实现HTGR的许可、建造和运营。

    2023年7月,英国能源安全和净零排放部(UK Department for Energy Security and Net Zero)宣布,由NNL和JAEA组成的团队被选为实施B阶段反应堆项目的项目实体之一,并获得了3100万英镑(约2.8亿人民币)的资金支持。同时,该部门还宣布B阶段将通过“涂层颗粒燃料-第1步计划”推动AMR所需先进燃料的开发。NNL与JAEA合作,被英国能源安全和净零排放部选中来交付这个燃料计划,以建立在涂层颗粒燃料制造和规模化活动方面的专业知识、技术和协作关系。

    JAEA和NNL在核燃料循环、放射性废物管理以及先进反应堆等领域合作已超过20年。此次最新的协议是继2023年9月签署的HTGR领域合作备忘录和英国HTGR示范反应堆计划下一阶段合作备忘录之后达成的。

    英国和日本政府希望HTGR通过向通常被认为难以脱碳的工艺、炼钢和化学行业补充提供氢气和高温蒸汽来促进脱碳,以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JAEA正在与NNL合作,在日本境外示范日本HTGR技术,并推动其社会应用,以实现将减排技术重新引入日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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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美国内政部长 Deb Haaland 宣布一项新的海上风电租赁五年计划,其中包括到 2028 年发起多达 12 个潜在的海上风电租赁销售。美国海洋能源管理局 (BOEM) 预计未来五年内将在大西洋、墨西哥湾、太平洋和美国领土近海水域进行海上风能租赁的销售。租赁时间表中,2024年有4笔潜在的海上风电租赁销售,2025年和2026年各1笔,2027年2笔,2028年4笔。

    2021年,美国内政部长曾经宣布了到2025年的海上风电租赁计划。而这次更新的新的海上风电租赁计划,包括从2024年至2028年未来五年的租赁区销售情况,这有助于推动各州一级制定更详细的发展计划:

    美国海上风电租赁五年计划分解

    自总统拜登上台以来,美国已批准了首批八个商业规模的海上风电项目,举行了四次海上风电租赁的拍卖,其中包括纽约海上风电的销售以及有史以来的首次太平洋海上风电区域的销售以及墨西哥湾沿岸海上风电销售,此外,还推动了在俄勒冈州、缅因湾和大西洋中部设立更多风能区域的进展。

    美国已进行了4轮海上租赁拍卖,10GW海上风电项目已批准

    迄今为止,美国内政部已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总容量超过 10 GW,足以为近 400 万户家庭供电。此外,该部还采取措施,通过鼓励使用项目劳工协议、加强劳动力培训、加强国内供应链以及加强与部落、渔业、服务欠缺社区和海洋用户的接触等手段,发展可持续的海上风电产业。

    BOEM 总负责人 Elizabeth Klein表示,前些年美国政府对发展海上风电有了很多年的拖延,拜登上台后,由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领导,政府从头开始建立起了美国的海上风电产业。她认为,新的海上风电租赁计划将支持降低消费者用电成本、应对气候变化、创造就业机会,从而支持美国家庭及确保所有社区都能获得相应经济机会所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美国海上可再生能源租赁流程

    2024年启动的4个租赁计划流程。提前规划好海上风电租赁时间表有助于提供开发确定性。

    美国提出海上风电租赁时间表,可有效提供可预测性,从而帮助开发商和社区提前规划,有助于在建立一个巨大的海上风电供应链和制造投资时提供更多信心。BOEM 公布时间表,也表明美国希望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确定性和透明度。

    2024年后另有8个计划租赁区,包括关岛和波多黎各等美国领土的计划(2028年)

    同一天,内政部长 Deb Haaland还宣布,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和安全与环境执法局(BSEE)已最终确定了美国外大陆架(OCS)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最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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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外媒报道,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日前公布了一项高达70亿美元的赠款计划的入选者,这个名为“全民光伏计划”旨在促进在美国低收入和弱势社区安装光伏系统。作为美国政府“投资美国”议程的一部分,将由《通胀削减法案》提供资金,这些资金是高达270亿美元温室气体减排基金的一部分。

    共有60个被选中的州、地区、部落、市政当局和非营利组织从“全民光伏计划”中受益。这一举措旨在资助全国范围内可持续住宅光伏项目的开发,目标是为90多万户家庭安装住宅光伏系统。其总体目标是降低能源成本,在服务不足的地区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紧迫问题的同时促进环境正义。

    美国环境保护署署长Michael S. Regan强调,美国政府承诺确保任何社区都不会被忽视,预计这项投资将创造数十万个就业机会,并为家庭用户节省约80亿美元的电费。此外,这些光伏项目预计将改善空气质量,并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重大贡献。

    美国政府国际气候政策高级顾问John Podesta也赞同这一观点,他强调光伏发电是目前可用的最具成本效益的电力形式。他指出,“全民光伏计划”赠款将光伏发电的经济利益扩大到经济弱势群体,这些群体在节能方面历来处于边缘地位。

    此外,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代理部长Adrianne Todman指出,这些赠款将提高美国各地经济适用房的能源效率和气候适应性。该倡议旨在降低每月的水电费,减少空气污染,从而营造更健康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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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核聚变大科学团队科研工作者和工程建设者们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国家大科学装置“夸父”(CRAFT)主体工程建设。

    近日来,在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核聚变大科学团队科研工作者和工程建设者们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国家大科学装置“夸父”(CRAFT)主体工程建设。

    “夸父”学名是“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是国家“十三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018年12月获批开工建设。

    目前,“夸父”主体工程已完成116项关键里程碑当中的76项,项目从子系统的实验室研发测试阶段进入关键部件的研制和现场集成及调试阶段,总体进度已达70%,预计“夸父”将在2025年底建成。

    来源机构: 能源界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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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管网集团福建地区天然气管道暨漳州LNG投产市场推介会4月26日在福州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7年正式向福建省供气至今,国家管网累计向福建省供应天然气超82亿方,相当于替代标准煤1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粉尘等有害物质排放18万吨。

     此次会议由国家管网集团市场部主办,国家管网集团福建公司承办,来自福建省发改委、福建各地市政府监管部门、天然气销售公司及燃气企业客户等60余家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全面聚焦福建天然气基础设施的运营及规划情况,细致宣贯漳州LNG接收站服务优势,全面解读国家管网系列创新服务产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要求,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公平、高效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福建天然气市场的开放与合作,更好服务福建天然气行业需求,助力福建高质量发展。 

    与会客户表示,可靠充足的天然气资源供应对于企业乃至整个福建省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家管网重点围绕中小托运商客户、城燃和电厂用户用气特点和诉求,设计“管网通”“峰谷通”“气液通”和“一站通”等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构建多种类、多层次服务产品体系,不断满足客户多样性、差异化需求。

     国家管网集团高度重视闽粤联通管道、川二线浙闽支干线等在闽天然气管道建设投产,推动解决福建原有管道长期不能投运等问题,着力打造并完善福建省“两横+两纵+一环、五通道”海陆双向互保、南北双向互济的“2215”天然气管网架构,提升天然气资源安全稳定供应能力。

     国家管网集团福建公司负责人表示,福建公司将结合福建省政府“十四五”能源产业规划,主动把管网发展融入省级能源发展,将福建地区管网联通优势转化为平台共享优势,通过管网服务助力沿线经济发展,全面促进福建省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同时,国家管网集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积极推动漳州LNG接收站建设投运工作,为福建开辟海气资源新通道。 

    据悉,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兴古湾,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一阶段建设2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1座8万-27万立方米LNG船舶接卸泊位,目前已全面建成,计划2024年6月全面商业运营;一期二阶段,建设1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计划2025年上半年投产。一期工程建成后每年可为福建及周边地区提供300万吨以上的天然气。

    来源机构: 中国能源网china5e | 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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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件指出,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文件还指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关键环节风险。通过保险机制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风险解决方案。为传统能源绿色升级改造提供保险保障。

    同时,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为可再生能源替代、屋顶光伏系统等建筑节能相关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发展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等业务,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风险减量服务,对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行进行全过程绿色性能风险管控。针对绿色农房、节能低碳设施、可再生能源设备、农村电网等做好保险保障服务。

    全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险业协会、保险学会、精算师协会、保险资管业协会:

    绿色保险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节约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发展原则,强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绿色保险服务体系,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绿色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质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自觉将行业发展与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结合,从战略高度系统化、体系化推进绿色保险发展,同步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风险意识,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保险可持续发展。

    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推广,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保险实践经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力度,不断挖掘行业风险特点和保障需求,持续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加快推进绿色保险管理、模式和服务创新,探索保险支持绿色发展新路径。加快数字化改革,强化科技支撑,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体系,提升绿色保险服务水平。

    坚持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协作,促进绿色保险与绿色产业的协同发展,推动各领域绿色发展政策和标准有序衔接,鼓励产学研联动,强化区域协同,推进对外合作,共同支持绿色保险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

    (四)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发展气候保险,加大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的风险保障力度,服务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巨灾保险发展,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运用再保险有效分散风险,研究探索通过巨灾债券等新型风险转移方式拓宽风险分散渠道,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提升行业巨灾风险承担能力。保险业要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城镇住房、农房、人员等的风险保障,积极主动应对自然灾害。有序发展气象指数类保险,创新“保险+气象”服务机制。

    (五)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推进绿色装备、材料以及软件等相关科技保险创新,为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知识产权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围绕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等发展,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人才建设等提供保险支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关键环节风险。通过保险机制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风险解决方案。为传统能源绿色升级改造提供保险保障。

    (七)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积极为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等具备固碳作用的标的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开展矿山、土壤等生态修复责任保险,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丰富保险供给。在蓝碳领域、渔业领域、沿海生态领域推进风险管理与保险机制创新。为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提供风险保障,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扩大生态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研发耕地地力指数等保险。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碳交易、碳减排、碳汇等碳保险业务,并针对碳捕集与封存等前沿性固碳技术提供保险服务。

    (八)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助推绿色消费发展,为绿色低碳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支持。探索开展涉碳数据保险,丰富保险服务场景和模式。

    (九)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依法推进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高风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鼓励各地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工矿企业用地性质变更、退出、再开发环节的环境风险保障水平。积极发展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职业病责任保险等业务,提升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环境风险保障水平。探索开展针对渐进性污染和生态环境损害等保险业务。

    (十)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针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中面临的风险,积极提供包括装备、产品、人员等在内的一揽子保险方案和服务。围绕环保绩效等级提升项目、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等发展,探索开展各类保险服务。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再制造产业、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专属保险保障方案。在保险领域推广应用再制造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十一)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为可再生能源替代、屋顶光伏系统等建筑节能相关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发展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等业务,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风险减量服务,对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行进行全过程绿色性能风险管控。针对绿色农房、节能低碳设施、可再生能源设备、农村电网等做好保险保障服务。

    (十二)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为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围绕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方案。

    三、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

    (十三)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投资管理体系,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将环境、社会、治理因素纳入公司治理、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流程。探索建立绿色投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优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绿色投资的内部资源投入。

    (十四)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力度。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积极运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绿色产业领域资产配置。

    (十五)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提升对所投资产涉及环境、社会、治理风险等方面的分析能力,强化尽职调查、合规审查、投资审批、投后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强化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融资方加强环境、社会、治理风险管理,鼓励开展投资组合碳排放测算。加强对高碳资产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渐进有序降低投资组合碳强度。

    四、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

    (十六)强化绿色保险主体责任。各保险企业要落实绿色保险发展主体责任,建立绿色保险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机制,指定专门机构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绿色保险工作并研究设立相关绩效考核指标,明确绿色保险发展战略,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统筹推动绿色保险发展。建立有利于绿色保险创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绿色保险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动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十七)加大绿色保险资源投入。各保险企业要制定绿色保险工作规划,在经营战略、业务管理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支持政策。加强绿色保险培训,充实专业人才储备。探索设立绿色保险专业部门、特色分支机构、创新实验室等专门机构,积极应用新科技、新技术,提高碳管理数字化水平。实行绿色办公、绿色运营、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等,提高绿色运营水平。

    (十八)提升绿色保险风控能力。各保险企业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科技,有效识别、监测、防控绿色保险发展中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并将其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客户环境、社会、治理等各类风险状况相挂钩的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引导客户强化自身风险管理。支持再保险公司开发巨灾模型,提升行业巨灾风险定价能力。开展绿色保险产品定价回溯,提高风险定价的有效性、充足性,强化再保资源支持。

    (十九)健全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各保险企业要围绕绿色保险新领域,推进产品创新,提升定价能力,丰富服务形式,增加服务供给,增强服务能力,提供一揽子风险减量与损失保障保险方案。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开发管理、风险减量管理和理赔专业队伍建设,创新绿色保险理赔模式,建立更加高效、低碳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效。强化行业协同,建立绿色保险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时效、广度和深度。

    五、工作保障

    (二十)加强监管引领。逐步优化绿色保险偿付能力计算规则。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加强对保险资金绿色投资的支持力度。优化绿色保险产品备案管理,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的绿色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完善绿色保险业务领域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绿色保险经营情况监管评价,将结果纳入偿付能力监管、非现场监管等工作体系,探索差异化分类监管,强化监管正向激励作用。

    (二十一)强化统计分析。强化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优化和完善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建立绿色投资统计制度。各保险企业要不断强化对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产业客户和绿色保险标的的识别和管理,全面、准确统计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情况。各保险企业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属地监管机构报送上年度绿色保险发展情况报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二十二)推进行业协同。保险业协会要研究推动绿色保险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强化行业绿色保险业务经验交流与跨行业交流合作,牵头研究制定重点领域绿色保险示范条款。保险资管业协会要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领域的研究,制定绿色投资和绿色投资产品的认定标准,有序推动绿色投资信息披露及自律评价工作。保险学会要加大绿色保险产学研结合力度,牵头推进绿色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精算师协会要推动行业加强绿色风险数据积累和交流,为绿色保险风险评估、损失测算、费率厘定等提供数据支持。银保信公司要发挥行业基础设施作用,研究探索为行业开展绿色保险识别标识提供数据支持。上海保交所要充分发挥交易平台服务功能,试点开展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孵化和信息披露工作。

    (二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全行业要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等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税收、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强化数据交流共享,共同推进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大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绿色保险业务创新和服务协同,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保险试点建设与推广,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绿色保险发展体系。

    (二十四)加强宣传交流。行业自律组织要积极搭建宣传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传播绿色保险理念和政策,营造有利于绿色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与绿色产业企业、研究机构等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推动制度、准则和标准共建,共同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4月20日

    来源机构: 国际风力发电网 | 点击量:0
  • 摘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布,4月26~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明确:“加强能源市场体系建设。为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有效监管的能源市场体系,草案规定,国家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实行分开经营;协调推动全国统一的能源交易市场建设;要求能源输送管网设施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鼓励能源领域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产业链全链条协同推进;推动建立主要由市场因素决定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能源价格调控制度;促进能源领域国际投资和贸易合作。(第四章)”

    文件还提出,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相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 (含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的说明

    ——2024年4月2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副主任李春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说明。

    一、起草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素,能源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是重大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发展和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明确要求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推进能源法制定工作。李强总理强调,要切实做好立法修法等方面重点工作,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与此同时,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消费量快速增加、供给保障压力持续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尚未到位、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能源市场体系不够健全、储备体系建设薄弱、科技创新存在短板等诸多问题挑战。特别是能源供给保障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有效应对上述问题挑战,亟需进一步健全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我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但能源领域还缺少一部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能源法,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送审稿)》。司法部两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开展实地调研,对有关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多次沟通协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方面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总体思路

    能源法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以下总体思路:一是把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立法主基调,贯穿能源规划以及开发利用、市场体系建设、储备和应急、科技创新等制度设计始终,全方位夯实能源发展和安全的法治根基。二是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处理好能源安全与转型的关系。三是统筹当前和长远,将能源领域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同时适应能源发展新趋势,增强前瞻性和引领性。四是准确把握立法定位,着重从宏观层面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作出规定,发挥对单行能源法律法规的统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

    草案共九章六十九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在法律法规中落实党的领导要求,明确规定能源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保障、节约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第三条)

    (二)健全能源规划体系。为发挥能源规划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明确了各级各类能源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编制要求、主要内容、衔接关系,以及批准、公布、实施情况评估和修订程序等。(第二章)

    (三)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主要从六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明确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第二十条)二是明确能源开发利用政策。分别对可再生能源、水电、核电、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开发利用的基本政策取向作了规定。(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三是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和集约节约利用。提高终端能源消费清洁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要求能源用户合理使用能源,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第二十七条)四是保障基本能源供应服务。要求电力、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企业保障用户获得安全、持续、可靠的能源供应服务。(第二十八条)五是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加强对跨省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要求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提高运行安全水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能源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第二十九条)六是促进农村能源发展。鼓励和扶持农村的能源发展,统筹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地区发生临时性能源供应短缺时,优先保障农村生活用能和农业生产用能。(第三十条)

    (四)加强能源市场体系建设。为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有效监管的能源市场体系,草案规定,国家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实行分开经营;协调推动全国统一的能源交易市场建设;要求能源输送管网设施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鼓励能源领域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产业链全链条协同推进;推动建立主要由市场因素决定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能源价格调控制度;促进能源领域国际投资和贸易合作。(第四章)

    (五)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制度。为发挥能源储备战略保障、宏观调控和应对急需等功能,提升能源应急能力,草案规定,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体系,科学合理确定能源储备种类、规模和方式;实行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矿产地储备相统筹;政府储备承储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府储备安全,能源企业应当落实社会储备责任;建立和完善能源预测预警体系,加强能源应急体系建设,制定能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第五章)

    (六)加强能源科技创新。为强化科技创新对能源发展和安全的支撑作用,草案规定,鼓励和支持能源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制定和完善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能源科技创新;建立重大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依托重大能源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支持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大能源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第六章)

    (七)强化监督管理。对能源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可以采取的监督检查措施、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相关争议解决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第七章)

    (八)明确法律责任。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承担电力、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的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中断能源供应服务,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未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以及出现能源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承担能源应急义务或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第八章)

    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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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日前,美国内政部长 Deb Haaland 宣布一项新的海上风电租赁五年计划,其中包括到 2028 年发起多达 12 个潜在的海上风电租赁销售。美国海洋能源管理局 (BOEM) 预计未来五年内将在大西洋、墨西哥湾、太平洋和美国领土近海水域进行海上风能租赁的销售。租赁时间表中,2024年有4笔潜在的海上风电租赁销售,2025年和2026年各1笔,2027年2笔,2028年4笔。

    2021年,美国内政部长曾经宣布了到2025年的海上风电租赁计划。而这次更新的新的海上风电租赁计划,包括从2024年至2028年未来五年的租赁区销售情况,这有助于推动各州一级制定更详细的发展计划。

    自总统拜登上台以来,美国已批准了首批八个商业规模的海上风电项目,举行了四次海上风电租赁的拍卖,其中包括纽约海上风电的销售以及有史以来的首次太平洋海上风电区域的销售以及墨西哥湾沿岸海上风电销售,此外,还推动了在俄勒冈州、缅因湾和大西洋中部设立更多风能区域的进展。

    迄今为止,美国内政部已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总容量超过 10 GW,足以为近 400 万户家庭供电。此外,该部还采取措施,通过鼓励使用项目劳工协议、加强劳动力培训、加强国内供应链以及加强与部落、渔业、服务欠缺社区和海洋用户的接触等手段,发展可持续的海上风电产业。

    BOEM 总负责人 Elizabeth Klein表示,前些年美国政府对发展海上风电有了很多年的拖延,拜登上台后,由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领导,政府从头开始建立起了美国的海上风电产业。她认为,新的海上风电租赁计划将支持降低消费者用电成本、应对气候变化、创造就业机会,从而支持美国家庭及确保所有社区都能获得相应经济机会所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BOEM 总负责人 Elizabeth Klein表示,前些年美国政府对发展海上风电有了很多年的拖延,拜登上台后,由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领导,政府从头开始建立起了美国的海上风电产业。她认为,新的海上风电租赁计划将支持降低消费者用电成本、应对气候变化、创造就业机会,从而支持美国家庭及确保所有社区都能获得相应经济机会所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同一天,内政部长 Deb Haaland还宣布,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和安全与环境执法局(BSEE)已最终确定了美国外大陆架(OCS)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最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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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正迅速崛起为新能源产业的领先地区。据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国网吉林电力”)于4月28日在长春发布的《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社会责任报告》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纲要》显示,吉林省在新能源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2023年,该省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达到180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41%,年发电量占全省总发电量的31%。

    国网吉林电力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预计今年吉林省将有超过500万千瓦的新能源并入电网,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装机及发电量占比。为此,公司将充分发挥其在省内能源电力行业的核心作用,优化并网服务、拓展输电通道、强化调度管理、完善市场机制,全力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网吉林电力积极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紧密围绕吉林省提出的“陆上风光三峡”等工程,制定了“四横四纵、东西互济”的吉智电网建设目标。2023年,公司全口径投资达到123.66亿元,提前9个月完成了500千伏乾安布苏工程的建设,为国家第一批大型“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与政府共同努力,推动“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纳入国家规划,“吉京直流”工程取得重大进展。

    在新能源消纳方面,国网吉林电力也取得了显著成绩。2023年,公司外送电量再创新高,达到216.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5%,并首次实现了与青海、江苏、重庆的电力交易。此外,公司还建成了77座换电站,服务在运换电车辆1.9万余辆,换电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国网吉林电力在东北地区率先开展了新能源“一口对外”接网服务试点建设,将项目办理周期由90天缩短至60天。同时,公司还制定了“绿电+消纳”十项行动举措,推动绿电园区和绿色办公的常态化,并在国内寒冷地区率先开展了集中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填补了规模化储能领域的空白。

    国网吉林电力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付小标表示,为持续提升电网输电能力,公司将加快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优化新能源送出通道控制策略,并制定2024年促进新能源消纳专项方案。同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和气象预报大模型,提高新能源发电预测准确度。

    国网吉林电力发展策划部主任林勇强调,考虑经济增长、民生改善、能源转型等多方因素,吉林省能源电力需求将持续增长,尤其是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对电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将加快主网架升级转型,提升配电网韧性,助推稳定电源建设等,以电网的高质量发展支撑吉林省的全面振兴。为了应对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国网吉林电力已经制定了一套全面而精细的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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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4月25日,在位于浙江宁海县深甽镇附近山区的宁海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现场,随着螺旋桨的轰鸣声,最后一组塔材被顺利运送至指定塔基,标志着双直升机协同完成的电力建设物资运送作业圆满结束。

    鉴于宁海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周边地形复杂,多山且交通不便,传统的连续索道和多个材料中转站的方式被采用以运输塔材。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电力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决定采用直升机进行电力建设物资的运送。

    本次作业历时16天,通过双机协同运送的方式,成功将13基铁塔所需的800余吨塔材运送到位。相较于传统的人工运输方式,直升机运输大幅度提高了效率,原本需要3小时的运输时间被缩短至仅需5分钟,显著缩短了施工工期,节省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宁海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始于国网新源宁海抽水蓄能电站,终于500千伏明州变电站。该工程涉及新建铁塔178基,线路全长75.45千米,总投资达到11.28亿元。预计工程完成后,将有效提升浙江电网的调峰能力,并促进新能源发电的消纳,为当地电力供应和能源结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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